海外公司特點

1. 完全秘密,不記名,無需申報年報

2. 在註冊地境外之商業活動,無需繳交當地之稅款*

3. 允許一人董事,股東

4. 無限制董事,股東之國藉及居地 / 而更換董事亦無需申報 *

5. 可選擇不記名股票 (以持有人名義bearer certificate)*

6. 可在其它國家開設銀行戶口

7. 不必每年遞交公司帳目*

備註:

* 不同註冊地的註冊法例及需求有所分別,請向全球商務會員中心的專業商業顧問查詢。

* 英國及美國公司除外